法制網石家莊8月24日電 見習記者周宵鵬 記者馬競 記者今天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今後,原告5人以上的群體性行政訴訟、造成公民死亡或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賠mSATA償等9種民告官案件,行政機關一把手都應出庭應訴。
  這9種情形為:原告5人以上的群體性案件;本機關就自然資源權屬爭議作出處理決定的案件;涉及農村集外接式硬碟體土地征收補償或房屋征收、補償的案件;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賠償案件;造成公民死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行政賠償案件;因環境污染引起的行政賠償案件;因撤銷、吊銷行政許可導致企業停產停業或公民喪失生活主要經濟來源而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行政機關認為需要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的其他案件。
  據介紹,明確列舉行政機關一把手應出庭應訴的情形,並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實施責任追究,有望明顯改變“告官不見官”等問題,並倒逼行政機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原標題:河褐藻糖膠北造成公民死亡等9種民告官案一把手須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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